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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参与竞拍眼看住房贱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0:40 大连晚报

  一市民得知自己的房子要被拍卖后,临时参与竞拍,但被拒绝;拍卖行称,为保证拍卖按时进行就未给其办手续

  未能参与竞拍眼看住房贱卖

  ■本报时政报道组

  本报讯市民冯先生很郁闷,因为他位于五四路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以30.56万元的低价被拍卖掉,这套房子是他父母在1999年花了差不多一生的积蓄,以48万元的价格购得的,现在市场估价在50万元左右。认定自己有竞拍资格的冯先生,被拍卖行的工作人员阻止参加竞拍,冯先生看着他的房子以30多万元的价格被拍走。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则坚持冯先生没竞买资格。

  1999年,大连东安房屋开发公司向银行借了100万元,冯先生和2个朋友分别以各自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东安公司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将东安公司及冯先生等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逾期如未还款,冯先生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就是在法院判决后,东安公司的负责人就不见了踪影,银行便将冯先生等人的3处房产转到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冯先生说,他并不想让自己的房子走上拍卖的程序。可在此阶段,法院已经委托评估所对冯先生等人的3套房屋进行评估,并已交到辽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冯先生等人马上与法院协调,希望调解并停止拍卖,相关法官同意并通知拍卖行暂停拍卖。

  2006年9月1日,冯先生的律师得到消息,冯先生等人的3处房屋将在9月3日上午进行拍卖。冯先生称,他携带了足额的保证金前往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拍卖行以他没有竞买资格等理由拒绝办理手续,现场办案的法官要求拍卖行的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为他办理手续,但拍卖行的人并未执行。冯先生在现场看到,现场有3个人参与竞买3处房子,3个人分别拍走了一处房子,之间未有任何竞争。

  冯先生说,对于那次拍卖,他心里有太多的疑问,三人竞买三处房产,均是一锤定音的拍卖很可能不是巧合,另外,他对拍卖行忽视其合法权利,不允许其参与竞拍的事也表示质疑。

  随后记者与辽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经理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张经理承认了没有让冯先生参加竞拍他说,他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拍卖的15天前,在报纸上打出了公告。公告上称,有竞拍意向的人需在9月1日,也就是周五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打入银行账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银行负责管企业的工作人员周六周日休息,而拍卖则是在周日进行。而冯先生则在拍卖的当天携带保证金来到现场。张经理解释,冯先生是在当日10时来到拍卖现场的,他没办法认定他携带的钱的真假,而且核实钱数也需要大量的时间,这样就不能保证拍卖的准时开始,所以不能给冯先生办理竞拍手续。

  而在昨日,记者咨询了多位律师,辽宁昊天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说,冯先生作为一个公民,是完全有资格参与竞拍的,其竞拍也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而拍卖行通过一些理由阻止冯先生竞拍,显然是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冯先生已经开始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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