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率先建立农牧区低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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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1:56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马兴鹏 林芝地区率先在全区实施了农牧区低保制度,目前全地区7个县中,已有6个县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550户、1912名特困群众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 林芝地区农村低保制度首先是在波密县进行试点,获得成功后,逐渐在全地区推广
目前,已有6个县发放了低保金,实行农村低保县的标准分别为:林芝县70元,波密县、工布江达、察隅、米林、朗县均为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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