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倒手”不准出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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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4:0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李雯)“我手里拿着通行证却无法离开停车场。”今天下午,外地来青的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由于超载他被交警部门罚款,可拿着交警部门的通行证准备离开时,他却遭到了停车场工作人员的阻拦。 崔先生告诉记者,他开车行驶至同三高速胶州路段时被交警查扣,经检查他的车辆存在超载问题,他很快便将罚金交齐,并拿到了交警部门的通行证。但是,崔先生去停车场
“对方要求必须用他们的货车将我车上的货物卸下来拉出大门后,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才能放行。”崔先生说,从停车场到大门外一共不到 100米,却要将车上的货物“倒手”,他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崔先生拨打110报警,目前双方还在协调之中。 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