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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赞助费分文不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2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黄先生以幼儿园教育水平下降致自己的孩子极度不适应而中途退园为由,将东城区世纪贝贝艺术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万元教育基金。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方代理人表示,3万元赞助费一分也不能退。

  据黄先生介绍,去年7月,他将4岁的儿子送进该幼儿园,除正常缴纳托儿费、学费外,还缴纳了3年的教育基金3万元。半年之后,幼儿园人事变更,老师大量流失,教学水平
急剧下降,入园的孩子从200多人锐减到40来人。今年8月,黄先生让孩子中途退园,并要求幼儿园退还3万元教育基金。

  “根据《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世纪贝贝幼儿园收取的教育基金未到物价部门进行报批,属于违规收费。”法庭上,原告方代理人表示。

  但被告方代理人认为,这笔钱属于赞助费,是允许收的。“本来一年收赞助费15000元,黄先生一次性交了3年的,就优惠到3万元。而且,根据入园时签的协议,在一个月的‘犹豫期’里可以退赞助费,一个月后不予退还。”

  原告方后又提出3万元的教育基金为押金,但幼儿园方面并不认可,表示3万元是一次性缴纳的服务费用,可以减免幼儿园关于舞蹈、钢琴、电脑等费用,黄先生的孩子既然已经享受了幼儿园的这些有偿服务,就不能返还。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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