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包修”期限过后应有“保修”义务家具损坏厂家商家都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01 东方网-文汇报

  家具修理难困扰着不少消费者。消费者赵惠娟花8300元购买的上海正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水床,一年后发生漏气现象,由于过了“包修期”,厂方拒绝修理,但却提出了让赵惠娟难以接受的“变通”办法:再出2000-3000元调换新款水床。

  目前本市家具市场每年销售约50万套家具,多年旺销之后,家具维修问题开始凸现。尽管家具有“包修”一年的规定,但一过“包修”期,厂家就把“保修”的责任一起推出
门外,在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今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有25%的家具投诉是由于厂家对损坏的家具修理拖延不决引起的。

  厂家以“包修”代“保修”,让消费者没了方向。款式各异的家具,结构和零配件各具特殊性,售后服务历来由厂家各管各。厂商一旦推脱家具的“保修”责任,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难道过了“包修期”的家具,厂家真的可以不管吗?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的同志明确表示不可以。他们认为,对商品实行“保修”是生产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一年“包修”期已过的商品也不能免除经营者售后服务的责任。

  根据上海家具行业“三包”规则: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家具,厂家必须负责修理或调换,可以酌情收费,但厂家提供的收费标准要予以公开、收费合理。家具属耐用消费品,厂家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零配件供调换,修理期限应不得少于三年,如发生工厂转产等停止修理,也必须委托其他单位给予修理。

  厂家不管就找商家。上海有规定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规定,在家具使用期内发生修理调换问题时,厂家应当予以解决,商场对超过“包修期”的服务同样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消费者如遇到拒绝修理的厂家或厂家撤离商场等情况,可以找购买家具的商场负责解决。

  本报记者田玲翠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