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8岁少年强奸9女童 村民知道犯罪但不报案(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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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42 国际在线 | |||||||||
孩子的“草样年华” 11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钱庚的家——武定县田心乡德德卡村委会安衣达村。小村庄在群山环抱中,屋舍整齐,风景秀丽,中间有一个大池塘可以养鱼放鸭,池塘边的大树下,三五村民或打牌或聊天。
向村民一打听,都知道钱庚的家。在村长的带领下,我们在村子边上找到了一间土坯房,周边仅有两三户邻居,屋外荒草丛生,大门已经被锁死。村长设法领我们进了院子,里面长满了没膝的荒草,倒是有一棵柿子树,果实熟得像红灯笼。 村长说,钱庚从小就没了父亲,母亲长年在外打工,一年前改嫁到另一个离这很远的村子;钱庚有一个哥哥,在楚雄州读完书后就去昆明工作了。对于钱庚为什么不读书,村长说,可能是这孩子“读不下去”,“这孩子平时不爱说话,但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不过谁也没放在心上,眼皮底下看着呢,还能掀起什么大浪?”对于钱庚的所为,村长说“到了那个年龄了,自然就发生了呗。” 武定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判决书》上写着:据公安机关调查,从2005年12月开始,钱庚先后在自家屋里、厕所里、住房旁和山上的涵洞里,对本村王某、唐某、钱某等9名女孩实施奸淫,其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才4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庚主观上具有奸淫幼女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奸淫的行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且奸淫幼女多人”,但因其犯罪时未满18岁,故法院最后判处钱庚有期徒刑10年。 村长告诉记者,其实钱庚最初的几次犯罪,村民们都已经知道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报案,“村民觉得女孩子也没受到什么伤害,再说这些孩子的家长又不在家。”最后报案的,竟然是一位70岁的老奶奶徐朝芝。 徐奶奶是和钱庚一家最近的邻居,房子都是两家一块儿盖起来的。徐奶奶介绍,2006年6月2日中午,她正在家里洗衣服,从一个口袋里掏出2角钱,就随手放在台阶上了。这时,4岁的孙女小玲(化名)出来,拿了钱就向村子里走去,正好碰见钱庚过来,于是,钱庚就将小玲诱骗到自家围墙外的桉树林中实施了奸淫。两天后,小玲的妈妈从县城回来,才知道女儿的事,赶紧领到医院去治疗。“他把我孙女欺负成这样,我就跑到县里的公安局报案!” 徐奶奶说,小玲的父母都在县城打工,一般1个月才回来一次,家里就只有三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子。徐奶奶是看着钱庚长大的,“他妈不在家,他就混吃混喝,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他妈回来,他就跑到别人家住,他妈走了,他才回去住。” 记者采访的时候,小玲就端着饭碗在旁边看,她才4岁,还不明白发生的这些事对她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