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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7岁少年逼迫舅妈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58 国际在线

  

  2006年3月18日下午三点多钟,王洪民再次趁上班时间溜回来,一进门就把正在午休的许红往自己的卧室里拖。许红指着正在睡觉的孩子说:“你不要乱来啊,小孩醒了会闹人的。”她的话还没说完,王洪民就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指着自己的胸口说:“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死在你家里,然后把我俩的事写封遗书留给表舅,看你怎么向他解释!”

  他这一说,许红真的害怕了。她赶紧夺下王洪民手里的刀,连声让他“不要乱来”。王洪民一看,马上转过来哀求许红说:“再让我来一次吧。我保证,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于是,许红再一次答应了他的无理要求。

  4月29日下午四时许,王洪民又趁上班时间溜回来了。这次,任凭他如何保证许红再也不同意了。王洪民这下急了,只见他突然抱起许红正在睡觉的儿子,双手将孩子举到了阳台外面,然后回过头来问许红:“到底同意不同意?”担心儿子的许红只得同意了王洪民的要求,再次与王洪民发生了性关系。

  这样的生活,让许红几近崩溃。她也曾想过要告诉丈夫,但最终却没敢开口。

  无法忍受舅妈报警

  2006年5月19日中午,王洪民又趁上班时间回来纠缠许红,又拿其儿子威胁,这次许红坚决不同意,咬着牙告诉王洪民:“今天就是死,我也不会再同意了。你滚吧!”说完,许红冲到王洪民的卧室,从柜子里抓起他的衣服从阳台扔了下去,同时将王洪民赶离了自己家。

  半小时后,许红打电话给丈夫,说是“有急事要与你商量”。等丈夫回到家后,许红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丈夫,最后和丈夫一起报了案。当天,王洪民被抓获。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后,近日对王洪民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理由是: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王洪民的行为是强奸。据介绍,此前王洪民三次与许红发生不正当两性行为时,许红都是完全有机会报警的,而她却并没有选择报警,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王洪民的行为。而双方在事发后的供述中也都表明,上述三次行为的发生,如果许红坚决拒绝,王洪民都不可能得逞。所以,王洪民的行为目前无法认定为强奸。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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