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速吊销驾照 疲劳驾驶责令休息 交警整治高速路“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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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孙国富)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上海交警部门昨天开始重点整治高速公路上常见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本市近期将在高速公路上安装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对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驾驶员,警方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上的“杀手”之一。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驾驶员,要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昨天上午,记者在沪杭高速公路枫泾段看到,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还对驾驶员“察言观色”,询问出发地点、途经路段等,“旁敲侧击”了解驾驶员的连续驾车时间。 民警在执法中发现,一些疲劳驾驶者将车停在高速公路边,休息片刻后随即上路。为此,民警在凌晨两三点“疲劳驾驶”高发时段加强巡逻,一旦发现疲劳驾驶者,当场责令其从就近道口下高速公路,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