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臭气熏着邻居 侵相邻权法院令填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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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04 中国环境报 | |||||||||
于颖颖 孟瑞 本报讯因化粪池建在邻居家屋旁,污染了邻居的生活环境,北京市房山区一村民日前被法院责令填平化粪池,消除对邻居的污染。 李建和李军是同村前后街的邻居。2006年夏天,李军在自己院子外双方共用的伙道
法院经审查查明后认为,李军未经李建同意在伙道上、距李建家北房西北角50厘米处建化粪池,距离过近,对李建房屋的损害不可避免,且化粪池对环境亦有污染。法院判决李军将其所建的化粪池填平,所需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法官解释说,此案涉及民法中的因排污产生的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在修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腐朽物、有毒物、恶臭物、垃圾等的时候,应当与邻居生活居住的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或其他的损害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