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多部门联动普及专利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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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11 云南日报 | |||||||||||
执法人员检查种子市场 江洋 摄 昨日,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以及官渡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局等部门,以集贸市场、农资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在官渡区
上午10时许,记者和联合执法小组人员来到位于官渡区的小板桥种子交易市场。据了解,官渡区辖区内种子经营户共有72户,其中65户以上都集中在小板桥种子交易市场,因此,小板桥种子交易市场作为此次执法行动的重点。在现场,执法人员对每家商户都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但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多商户并不了解专利申请,也没有向供货厂家索证的意识。昆明市知识产权局的朱晓兵告诉记者,如果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明“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并标有保护权号,作为商户就应该备有专利证书或保护权号证书的复印件,这样如果产品出了问题,可以直接找到厂家,商户也可以在种子销售时出示相关证书让消费者放心。昆明市工商局商标处的王明权说:“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种子产品的外包装都没有注册商标,虽然商标注册不是强制的,但是如果不进行商标注册就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就是说不注册谁都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还有,市场要坚持索证制度或者与厂家签订销售委托书,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己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颖(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