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给弟弟姐姐不平 律师:赠与和继承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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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23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滕翔昊 实习生胡园晶)“父母的财产都给了弟弟,我的继承权不是被剥夺了吗?”昨日,汉口高家台的陈女士寻求晨报帮助。 陈女士说,前几天她爸爸妈妈把他们的一套旧房卖了,准备给她弟弟买新房,房子卖了20多万元。
;她回家才知道所有的钱都给了弟弟,她于是要求父母将一部分钱给自己,但是被拒绝。父母称钱是他们的,想给谁就给谁,为此一家人闹得很不愉快。 陈女士说,卖房的钱是父母的,自己虽然出嫁,但是也应该一样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啊! [律师说法]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舒丰年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陈女士父母将属于自己的房屋变卖,并自愿将所得房款全部给其弟弟,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并没有侵犯陈女士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因此陈女士的父母现在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