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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 三男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4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兴业县大平山镇田寮村的陈某,因伙同另两名陈姓青年男子在玉林城区先后公开实施抢劫,最近被法院判刑。

  今年5月10日晚上11点,陈某与同伙骑摩托车来到市区清宁路天心菜市,将正在行走的李小姐手里的手提包抢走,内有一部大灵通和现金等物品。同月17日晚上9点,他与同伙又来到市区一环东路金都家园路段抢劫,将男子詹某的三星牌手机抢走。玉州区法院经审认
定,3名陈姓男子已构成抢夺罪,参与两次抢劫的陈某被判刑1年3个月,另两人也被判处10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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