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不顾身”男子不治身亡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要及时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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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4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本报《“奋不顾身”入有毒槽打捞物品》报道中的中毒男子李某,已于前天傍晚不幸身亡。采访中了解到,李某在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后自己并不重视,还是在单位同事劝说下,在事发后近5小时才去医院治疗,这一点是非常致命的。 据悉,昨天早上,由卫生、安监组成的调查组再次赶往李某所在的单位。初步调查认为,李某中毒系违反操作规程所致的一起意外事故。据悉,他在该单位已工作近10年。
调查人员了解到,事故发生时间是14日上午10点左右,但李某直到下午3点才去附近的乡镇医院治疗。有关人员透露,当时李某未感到有很大异样,迟迟不愿去医院就诊。最后是在同事劝说下才去医院的。此时,已距事故发生近5小时。有关专家解释,人体吸入硝酸、硫酸后,会有一定潜伏期,并非马上就会感到严重不适,及时治疗相当关键。提醒在工作中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汇报并及时到医院治疗,以免发生类似悲剧。(何玉洁正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