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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踊跃举报 “老鼠会”无处藏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5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易民丽 谢艳红)记者从市打击传销办公室了解到,自11月13日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传销举报电话以来,广大市民热情参与,举报电话热得“发烫”。截至11月15日下午6时,共接到举报、咨询电话近150个,为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了广泛有力的线索。

  举报者身份多样

  据打击传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打举报电话的举报者身份多样,有出租屋附近的热心居民、有担心亲戚朋友误入传销歧途的外地人,有曾参加过传销组织的人,还有出租屋的房东。

  市民集中反映的情况主要有四点:一是弄不清楚什么是传销,咨询怎样区分传销和直销。二是怀疑有传销行为,但不能肯定,希望执法人员去查看;三是确定有传销行为,并且持续有一段时间,要求坚决打击;四是有亲戚朋友误入传销组织,要求执法部门前往解救。

  房东举报传销人员

  11月14日,一市民打举报电话咨询,他原先不知道租房者是传销人员,等把房子租了以后才发现他们整天搞传销活动。现在听说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要被处以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他想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但没想到,这帮传销人员以没到租期为由,不肯退房,这位市民着急了。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尽快与传销人员解除合同。

  随着我市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对出租屋管理也不断加强,不少出租屋房东认识到了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是违法行为,纷纷要求传销人员解租。但有些顽固分子就是不肯解除租房合同,房东于是举报。

  根据举报线索捣毁传销窝点

  “我曾经被骗参加过传销,现在他们还在那个地方,地址是……,希望你们能去查查看。”

  “在清宁路有几个传销窝点,你们最好在上午10时30分到中午12时左右去,他们都是在这个时间段搞传销活动。”

  “我岳母在玉林搞传销,希望你们能帮忙找到她,劝她回来吧。她的手机是……”

  从举报电话记录上看,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详细到哪一栋哪一楼几号房,还有房东的姓名电话,甚至还有传销头目的手机号码等。

  11月15日晚,根据市民的举报线索,工商执法人员在锦源宾馆附近查获了5名已经拿着行李撤离的传销人员,估计是传销骨干分子,目前还在调查中。

  根据市民举报的这些线索,执法部门出击屡屡获得成功,捣毁了一批传销窝点。

  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玉城5名房东被罚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通讯员 黎勇)房东见利忘义,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最终难逃惩罚。几天来,玉林城区有5名屋主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11月15日下午2时许,北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正往州珮开发区大理街一屋内搬东西,估计是传销人员。接到举报后,民警马上会同工商人员赶赴现场。只见前门紧闭,后门敞开,工作人员直奔屋内,发现2楼至5楼共有约10名外地人,正在眉飞色舞地谈论“生意经”。在他们的房间内,发现一批传销资料、笔记本等物。执法人员对传销资料进行了收缴,对传销人员进行了教育、遣返。经查,该房子的主人叫李梅,从今年3月份开始,李梅便把房子(1楼至6楼)出租给一些自称“做茶叶生意”的外地人(主要为福建省、四川省人)。经进一步调查,李梅的出租屋内共住了10多名外地人,但她只和其中的4名签有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没有按规定对承租人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的规定,派出所对李梅处以500元的罚款。

  16日,玉林城区房东吴红因同样的理由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据悉,11月13日至今,玉林城区已有5名房东因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被公安机关处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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