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强奸盗窃一男子作恶多端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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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2:00 黑龙江日报 | |||||||||
陈伟华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哈市呼兰区方台镇居民张某于2005年8月7日至2006年6月9日期间,在方台镇、双井镇、沈家镇等村屯先后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盗窃,作案10起。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哈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5月31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闯进呼兰区沈家镇余某家,当时只有余某和其母亲在家。张某一进屋便让二人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和现金拿出来。因为余某家境贫困,家里根本没有贵重的东西,现金也只有几百元。张某看到余某有几分姿色便起了邪念,当着其母亲的面就要与余某发生性关系。余某的母亲奋力保护余某,一怒之下,张某便用随身带的绳子将其母亲勒死。随后又扑向余某,企图继续强奸她。但余某拼命反抗,最终张某没有得逞,将余某勒伤后逃走。第二天,余某向当地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发现方台镇的张某有重大嫌疑,于6月9日将张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在2005年8月7日至2006年6月9日期间,他在呼兰区方台镇、双井镇、沈家镇等村屯先后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盗窃作案10起。目前,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