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起诉流氓软件被驳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证据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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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4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贺文华)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针对“雅虎助手”软件,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先生向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终于有了一审结论,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董先生的诉求。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宣判的流氓软件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董先生称,其2006年8月开始用国风公司所有的“雅虎助手”软件。事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最终导致其笔记本电脑硬盘损坏。 董先生认为,其使用的“雅虎助手”软件是从雅虎网页上下载下来的,该网页是北京阿里巴巴公司所有,因此其要求阿里巴巴公司与国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法院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证据保全公证费109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证过程并未反映董先生使用的电脑系统是否系正版系统、是否安装了其他可能与“雅虎助手”软件存在冲突的软件等前期情况,因此,无法确认对“雅虎助手”进行检测的电脑的软、硬件环境的安全性。其次,法院无法确信该两款软件是否具有正当来源。为此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董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面对判决,董先生表示,“我们会补充完相关证据后马上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