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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5:48 深圳特区报

  为深圳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启动

  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12月份评审,年底颁奖

  【本报讯】(记者肖意)为表彰“十五”期间我市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奖励优秀社科成果,深圳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以鼓励全市社科工作者多出精品、多出力作,为深圳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按照评选奖励方案,凡属我市个人和集体在整个“十五”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申报时间截至本月底,12月份进行评审,年底颁奖。

  本届评奖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共同举办。

  暂住户口人员也可申报

  按照评奖方案,参加评奖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译著、工具书、科普著作、志书、教科书、古籍整理、资料汇编等,参评对象的时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科成果,或是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社会价值、被局以上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用的调查报告和对策研究成果,经采用单位出具可靠证明后,可列入评奖范围。

  方案规定,除有深圳户口,或我市正式聘用、由组织和人事部门正式发给聘书并办有蓝印户口人员外,暂住户口人员也可参加申报。但在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未正式调入、聘入本市,或已调出本市的,所发表或出版的社科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奖项共分五大类

  奖项共分为五大类: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以及工具书、资料汇编、志书、教科书、译著、古籍整理。其中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分别设立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其他两类只设优秀成果奖;设立特别荣誉奖与荣誉奖,表彰本市获省级以上特别奖励的优秀成果;另设优秀成果新人奖以奖励新秀。市委宣传部届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证书副本由获奖者所在单位存档,作为晋级重要参考。

  一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优秀科研成果奖

  评奖方案规定,本届优秀成果评奖采取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单位推荐、专家举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位作者(包括同一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

  申报时间自评选活动文件下发之日起,到今年11月30日截止,12月份由学科评组成员、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层层审读、评议,最后由领导小组审定,12月底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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