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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没盼来 肚里“气”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6:27 三秦都市报

  11月17日是西安市集中供暖的第三天,但仍有条件设施均到位、居民仍然难以享受到暖意的情况。记者了解到,诸如此类的小区未供暖的原因主要就是因物业收的暖气费居民认为偏高,双方协商无果,许多住户不愿交供暖费,物业公司不供暖。“现在没盼来暖气,反而因供暖让人生气?选”许多住户颇有怨言。用户希望有相关的取暖收费协调部门?熏能出面帮助协调,让大家早日取暖。

  连日来,记者先后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凡是市政集中供暖的小区,许多供暖问题并不是供热单位没供暖,供热单位供热到相关交换站后,物业公司再供热到各用户家中,因物业公司要加收各项成本费用,业主交纳的供暖费要比4元/平方米高,且价格提高的幅度各物业公司也不一样,许多物业公司和业主难以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一部分用户不愿交供暖费,物业公司就因此不供暖,进而影响了全体业主的供暖,导致业主怨言不断,物业公司也只喊冤。

  西安市物价局明确规定,对供热企业只能供到小区(楼宇)热交换站的,交换站发生的费用由最终用热人负担,其收费标准暂由交换站管理者和用热人代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协商确定。交换站管理者定期向用热人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住宅小区、写字楼等自备锅炉供热的价格由供热人提出收费方案,在征得用热人代表(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及其他使用人代表)同意后收取。

  但在暖气费的协商上,许多物业公司和业主常常难以达成共识,成为难以供热的矛盾焦点。对由双方协商的供暖费部分,物价部门有没有整体管理或调控措施?记者也曾就此采访过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称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目前也无法作出调控,只能要求物业公司公示供暖费情况,公开、透明地收费。同时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和物业公司积极协商,就供暖收费达成一致。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有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供暖费上也有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有些小区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因和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有较多的矛盾,未得到物业公司的认可;还有一些小区根本就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公司的收费问题往往成为业主质疑的焦点问题。

  “物业公司和业主肯定都是各说各有理,供暖费协商不到一起,由谁来协调?谁来监管?芽我们也希望能有相关的供暖收费协调部门,或有相关的配套政策,让大家尽快取暖,明明白白地取暖?选”许多家中仍未供暖的用户急盼供暖纠纷能得到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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