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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将按月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6:4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在本市干活儿的农民工即将可以按月领工资了。市建委新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防止拖欠行为的通知》,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资金使用中要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各企业的结算率和支付率每月要超过90%以上,低于90%比率的列入企业重点监督的范围。

  《通知》第一次提出了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的新概念,替换了三年前提出的“
月结季清”。市建委负责人说,劳务费结算月结月清,可以防止劳务费结算矛盾积累。

  “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工作,双方签字确认,合同正常结束后,56天内完成全部的结算支付工作。”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劳务费相邻两次支付时间不得超过60天,每次支付的额度或比例合作双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这位负责人同时说,企业在实现按月向工人支付工资的同时,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的结算率和支付率每月要超过90%以上,低于90%比率的列入企业重点监督的范围。

  据了解,市建委将在近期集中组织两次全市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和落实监管情况;根据企业的报表对劳务费支付情况进行抽查;总承包企业劳务费资金预留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的重点是重点监控企业、今年以来由于劳务费或工资结算支付引发过极端和群体事件的企业和项目。

  《通知》要求力争年底出台预防工程款新欠的长效管理办法,并于明年初开始实施。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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