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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竟成为抢劫犯销赃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36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徐丽碧 记者 张清) 近日,同安法院判决了陈某芳抢劫一案,经查明发现陈某芳和同伙将所抢赃物销售给同安八中的在校学生,而在其他案件中也有此种情况出现。

  同安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分子将盗抢来的手机等赃物销售给学生已经出现苗头,学校开始被犯罪分子当做销赃场所,在校学生特别是中学生成为销赃对象,学校和家长往
往不知详情而公安机关的视线则被转移,具有极大隐蔽性,助长了销赃者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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