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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借钱无欠条分手后闹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38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8日讯 (记者 张清) 恋人借钱不打欠条,分手后双方为此闹上法庭。近日,湖里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2004年,薛小姐和小杨建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6月到2005年11月,薛小姐陆陆续续从银行卡上转了10万多元给小杨。由于家里人的反对,两人最终还是分手了。分手后,为了这10万多元和其他一些钱,小薛和小杨打起了官司。

  小薛称,因为小杨做生意资金不足,她转了10万多元给小杨。但小杨说,之前因为小薛要出国和买车,他借了16万给她,小薛转到他卡上的钱是还债的。

  湖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杨主张钱是他借给小薛的,但无证据,因此,这10万多元应是小杨向小薛借的款。另外,小薛称小杨还欠了她另一笔钱,但她同样拿不出证据,这部分诉求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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