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票据报销骗单位七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0:5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1月 17日讯(记者栾磊)身为特快专递受理员兼长途汽车驾驶员,却利用职务之便用假票据报销了7万余元,昨天,史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3年,缓刑 3年。 检察机关指控,从 2003年 8月开始,史某在担任长途汽车驾驶员期间,采取用假高速公路通行票据报销的方法,共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 7万余元。在相关调查人员一再追问的情况下,史某向单位交代了犯罪事实。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