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冒充交警出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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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0:5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1月 17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宫国柱宫亮)昨晚,刘某酒后冒充交警,驾驶面包车鸣着警笛出现在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装模作样训斥当事人,还要求在现场处理事故的真交警出示证件,最终被送到了派出所。 据辽源路交警中队的杜队长介绍,昨晚9时许,劲松三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勤的朱警官正在现场处理事故时,一辆车号为“鲁B6N892”的微型面包车鸣着警笛来到了现场。
正在处理事故的朱警官发现该男子后,感到很纳闷:“怎么又来了个处理事故的交警?”在填完处理事故认定书后,朱警官走到“市南交警”面前,要求该男子出示工作证。不料,该男子竟反过来向朱警官索要证件。此时,朱警官闻到对方浑身酒气,“交警哪有喝了酒处理事故的?”朱警官更加怀疑对方的身份。在朱警官的一再要求下,对方才慢吞吞地拿出了驾照和行车证,并称警官证已经交到某某大队“年审”去了。 朱警官闻听,立即意识到遇到了“冒牌货”。朱警官立即采取措施,将该男子控制住,在110民警的帮助下,将该男子扭送到了合肥路派出所。 记者今天了解到,该男子名叫刘某,家住上海路。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承认自己当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了酒。驾车回家途经劲松三路事故现场时,一时性起,冒充交警过了一把“交警瘾”。而据刘某交代,警笛是他为了行车方便,感觉气派,花钱在一家汽车装潢店买的。办案民警表示,将对刘某酒后冒充警察的行为作出处理。同时,民警还将对刘某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处罚。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