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通IC 卡图案侵权赔八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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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0:13 新京报 | |||||||||
未经许可印制他人红楼梦绘画作品,《葵官》改作“史湘云”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因为未经许可,在IC电话卡上印制他人的红楼梦绘画作品,铁通公司及其江苏分公司日前被法院判决共同赔偿绘画作者8100元。 原告赵成伟介绍,他从1993年开始创作红楼梦人物画。2001年,由周汝昌作诗、自
二被告表示,电话卡未对赵成伟作品做任何修改,未破坏其完整性。且按惯例,在使用美术作品的电话卡上不能为作者署名。另外他们认为,《葵官》是原告和周汝昌的合作作品,原告仅享有其中绘画部分的著作权,无权就书法部分主张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铁通集团和铁通江苏分公司未经许可,将赵成伟作品《葵官》大量印制在电话卡上,且未署作者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美术作品《葵官》被二被告篡改为“史湘云”,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二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令共同赔偿赵成伟损失8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