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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四次起诉要求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40 大连晚报

  八旬翁四次起诉要求离婚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纪大、子女条件一般及住房的特殊情况,沙区法院一审判决不许其离婚

  ■本报记者静河通讯员汉语

  本报讯朱老汉今年80岁,今年夏天他第四次到法院要求离婚。沙区人民法院根据此案的具体情况,于日前判决不准其离婚。

  朱老汉与老伴结婚已经半个多世纪,婚后生育数名子女。朱老汉因家庭琐事及经济上的一些问题,于2003年、2004年、2005年三次来到法院提起离婚请求,均被法院驳回。

  今年夏天,朱老汉第四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官了解到,朱老汉的一个残疾儿子在家住了一间房,一个离婚儿子在家住了一间房,朱老汉和老伴在一间房内各住一张床。朱老汉知道自己家的住房情况可能成为离婚的障碍,便提出离婚后维持与老伴同室居住的现状,但他的老伴提出,现住房必须由自己居住才同意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的要求不切实际,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结婚已57年之久,人生所剩时间有限,不应该再为不必要的纷争影响自身的健康和家庭和睦,双方均要宽宏大量,爱需要双方的牺牲,更需要责任和包容,为此双方应不计前嫌,相互关心体贴,安度晚年。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纪大,子女条件一般及住房的特殊情况,今年11月上旬一审判决不许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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