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母亲称帮女儿成仙开车撞坏四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4:22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郭莹) 42岁的张某和20岁的女儿小莎(化名)因迷信走火入魔,小莎称母亲只要开车时撞上前面的车,自己就能成神仙,结果张某为让女儿成仙,一脚油门踩下去竟撞坏了四辆车。记者昨天获悉,东城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张某。 张某和女儿小莎都很迷信,张某曾因迷信走火入魔患上精神病,女儿受母亲影响,精神也出现问题。今年9月,张某驾驶着别克车载着女儿在东二环路上兜风。当车行驶到朝阳门
张某听后立即加大油门追赶前面的黑色轿车,但还没等张某追上,黑色轿车便在崇文门的一个大院内停下,随后车里的人上楼了。为了能让女儿“成仙”,张某和女儿从下午5点一直等到晚8点多,但司机一直都没有下来。小莎突然又对母亲说:“你撞那辆车,把事儿弄大了,那个司机就会下来了。”张某随后一脚油门踩下去撞上了那辆黑车,由于惯性作用,黑色轿车向前飞出撞坏3辆汽车。结果不但黑色轿车的司机来了,警察也来了,并将张某母女俩抓获。 事后,经过精神鉴定,20岁的小莎精神已经失常,属无责任能力人,其母张某有精神病史,案发时属限定责任能力人。母女俩的行为致使4辆汽车被撞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起诉。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王东燕介绍,无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限定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起刑点是5000元。在生活中为了报复他人划伤他人机动车、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对屋内财物造成毁坏等行为,都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