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接到的未供暖投诉 大多数是供暖费没有协商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6:5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赵丽莉 实习生 郭印英)11月15日开始集中供暖至今,本报连续接到用户的投诉,在这些投诉中,近9成都是投诉家中没有供暖,其中绝大多数未供暖的原因都是因为用户和物业公司在供暖费的收取上有异议。“协商收取的供暖费到底谁说了算?谁来监管物业收取的供暖费?”11月18日,一些家中未供暖的用户如此说。 连日来,本报收到了近百条供暖投诉,牵扯到数十个小区的用户供暖,一户不交费
目前西安市集中供热的覆盖面积只有30%左右,多数小区和单位采用的还是自备锅炉采暖,供暖费最终要经过供热方和用热方进行协商。目前供热系统多是单管串联式的管道设置,也难以很快实行许多业主所期盼的分户计量,在很长一段时间,供热收费的矛盾还要通过协商来化解。这也使对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供暖费的调控和监管更显得重要。但目前,这方面却是一个管理盲点。 “物业公司在供暖费收取上和业主一直达不成协议,实际上说白了,是物业公司未尽好自己的责任,是其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物业公司应本着为业主服务的目的,尽快和业主协商。”一位业主宋女士说出了自己对供暖矛盾的看法。也有一些业主则说:“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就要尽最大权限地发挥自身作用,为业主维权。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可以推选出业主代表,尽快和物业公司协商。在没有相关政策或规定的情况下,也许这是最快的途径。” “每年供暖都会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也能对此有解决措施,对物业收取供暖费能建立一个监管规定,让大家都能安心、顺利地取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