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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苦等4年突遭“爽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07 扬子晚报

  

团购苦等4年突遭“爽约”

  背景介绍:2003年初,为改善职工住房状况,徐州市地税局与徐州韩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集体团购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望景花园B座住宅楼280套商品房。就在大家按照协议交纳了前期购房款,等候2005年底搬进新房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因故不能如期交付,职工们又忐忑不安地等待了半年后,前不久突然接到单位传达的退房通报,称开发
商不愿意卖房子了。对此,徐州地税局拿出了处理意见,每位职工除退回已交纳的10万元预付购房款外,另外还赔偿每人15万元钱。此时,职工们发现徐州的房价已较当年均价每平方米上涨了2000多元。当年25万元左右一套的望景花园B座住房如今却需要70余万元。

  失望——

  280名职工集体“被涮”

  昨天,记者在徐州地税局稽查局采访了参与购房的职工蓝雨(化名)。他的办公室距望景花园B座直线距离不足50米,他看着窗外已经高耸入云的住宅楼非常失落。“我盯着这工地看了三年多,从确定买房的第一天就开始期待,因为这幢楼有一套91平方米的商品房属于我。”但如今,却真的只能隔窗“望景”了。据悉,由于他不接受地税局退房的通报,拒绝办理退赔手续,并计划诉至法院讨个公道,勤恳工作了26年,曾破获数十个偷漏税大案要案的蓝雨,如今不知因为什么缘故,突然被单位一纸调令“贬”至离家20公里外的开发区分局工作。与此同时,另一位即将退休的女职工也被“安排”到比蓝雨还远的另一分局工作,他们认为这可能与准备起诉单位有关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面对的是工作单位,更多的职工选择了接受和沉默,跟徐州地税局工会签署了相关协议书,根据协议,地税局退回先前他们已交付的购房款10万元,并“代”开发公司支付给每位退房职工赔偿款15万元。该局对此结果作出的说明是,因韩世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无法履行交房义务,这15万元是局里跟韩世公司多次磋商后,好不容易为职工争取来的。

  后悔——

  有人为此退了其他房子

  在徐州地税局和徐州韩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1日签订的“望景花园购房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双方约定在该市中山南路建造一幢总面积37995平方米的高层住宅楼,每平方米单价2320元,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同时约定房产商不能如期交付使用的话,每延期一天,按购房款的万分之五交付违约金。记者在该局部分职工出具的盖有“徐州市地税局工会”公章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上看到,职工们于2003年2月20日起,分三次交纳了十万元购房款。一名职工告诉记者,当时,他已经在该市另外一处楼盘看好了一套房子,并交付了预付款,因得知单位团购住房的消息后,他把已经预定的房子退掉了,回头买了“望景”B座的房子。他的理由很简单,该处住房地势绝佳,距离云龙山和云龙湖景区很近,地处城市主干道且不在闹市区,同时单位也初步承诺,团购该住房的职工,可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优惠。算起来,可以省去不少购房款。

  记者在徐州地税局当时形成的《合伙建房实施办法》上,看到了针对购买望景住宅楼有近十条“利好”条款,尤其是对“筹措资金有困难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由单位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职工自己决定”。基于此,不少职工把原来的住房卖了,另外租房居住以全力筹集资金购买“望景”B座,一些等待结婚的年轻职工也不约而同推迟了婚期。

  气愤——

  当初为开发商垫资

  至今年初,已有四个年头过去了,随着望景B座的主体工程逐步完工,职工们期待新房的心情越来越迫切,就在大家憧憬着即将到来的新生活的时候,今年9月4日,徐州地税局突然向购房280名职工传达了“退房”通报。

  “我们也很被动,”徐州地税局一名领导用电话向记者介绍。据悉,最终促使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该工程自2003年正式开工以来频频出现种种问题,造成该住宅楼工程遥遥无期。”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和背后原因,徐州地税局的相关领导讳莫如深。17日下午,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该局办公室副主任牟森在办公室会见了记者,牟森称自己也是280个职工中的一名,目前已按照要求领回了10万元退款和15万元的赔偿金。“钱是直接按照职工名单打进中行的一个存折,签署退房协议就可以领取。”该局曾负责过团购住房事件的副局长周建华表示“事情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的。”但随着采访的逐步深入,望景花园B座风云突变的内幕逐渐浮出水面。

  据悉,建造该住宅楼的宗地编号为3-4-26-1的地块,曾作为该市首块挂牌拍卖的土地,于2002年被韩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下。经过前期协商,该公司与该市地税局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于政府已经取消了集资建房的规定,地税局仅与职工签订了“合伙建房”的协议,职工们前期预交的购房款被拿出2300万,作为开发的前期费用(包括上交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勘探费、设计费、基桩工程费等)付给了开发商。

  地税局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却称,出现问题是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当时地税局要求按工程进度付款,不愿先行垫资。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资金上出现了问题,相关建设单位也因为拿不到钱而停工,与韩世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后,最终撤出。随后也一直没有正规的建设单位愿意接手剩余工程。他们认为苦等无望,决定退房。

  徐州韩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这一说法不置可否,仅表示,双方完全按照协议进行合作,不存在“说不清楚”的情况。对280名职工的损失他们“已经竭尽全力挽回。”

  诉讼——

  法院已受理近日开庭

  该局职工老王至今仍和家人一起居住在46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单位组织“合伙建房”使他放弃了购买其他住房的计划,但苦等三年之后,当望景B座不能再指望的时候,由于近些年房价不断攀升,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失去了选购其他住房的机会。只是家人对望景B座依然充满期望,无奈之下,老王几经思量于今年9月重新选购了望景B座的一处住房。“我现在是以每平方米4667元的价格买下来的,房子总价超过了70万。”“同样的一套住房在两年前总价约在30万元左右,现在爆涨至70多万,除了韩世公司赔偿的15万,我个人还要多拿出20多万元购房。显然是不公平的。”日前,老王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向该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州地税局和徐州韩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补赔偿各项损失共二十万元。

  徐州市卓尔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纯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追加。徐州地税局职工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赔偿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期满交房时,购房人购买同地段其他商品房与原合同房屋的差价。令其他职工备感欣慰的是,在老王之后同样案由提起诉讼的案件也被鼓楼法院逐个受理,并将于近日开庭,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报记者 张 婧 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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