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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10天倒贴2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5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赵成林通讯员徐书昌陈丽娟)四方区人民路一公司以招聘经理助理为诱饵,让求职者交上押金并签下合同,骗取求职者押金。昨天下午,鞍山一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这家黑公司。

  据了解,刘小姐当初在该公司应聘的是经理助理,公司说每位新来的员工都要经过一个推销产品的考查期,即在10天内完成2000元以上的销售业绩。刘小姐和该公司签了合同
,并交了260元押金。随后,刘小姐发现所要推销的工艺品及手表质量差而且价格高,完成规定的销售额几乎是不可能的,10天后,她准备辞职不干,但公司以她违约为由,不退押金,刘小姐便投诉到工商部门。

  鞍山一路工商所查明,该公司根本没有营业执照,遂将其查处。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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