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10天倒贴2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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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5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赵成林通讯员徐书昌陈丽娟)四方区人民路一公司以招聘经理助理为诱饵,让求职者交上押金并签下合同,骗取求职者押金。昨天下午,鞍山一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这家黑公司。 据了解,刘小姐当初在该公司应聘的是经理助理,公司说每位新来的员工都要经过一个推销产品的考查期,即在10天内完成2000元以上的销售业绩。刘小姐和该公司签了合同
鞍山一路工商所查明,该公司根本没有营业执照,遂将其查处。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