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一年多 退费仍须“审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0:49 新京报 | |||||||||
北京优胜教育公司遭顾客投诉 本报讯(记者张伟峰 实习生余涛)市民郝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3190000称:为提高女儿高考成绩,他于去年1月份与北京优胜教育有限公司签订课外辅导协议,一个月后,他认为对方不达标准,双方终止合同。剩余课时费万余元,对方却迟迟不退。
顾客:辅导老师缺课 郝先生拿着协议书和录音资料说,课外辅导合同总价值14100元(总计133小时)。该公司1月22日起为女儿辅导,但并未按合同中要求对孩子进行针对性的辅导计划、出示当日授课笔记等,而且还出现老师缺课现象。 因此,双方于3月10日协商终止合同。“他们答应退还未上的课时费用。”郝先生说,减去已上过的27.5课时,剩下的105.5课时价值11183元。“我与他们交涉上百次,均未获退款。”他表示,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另外还将讨回为此事所花费的2000元交通费用。 公司:顾客夸大问题 昨日上午,优胜教育公司行政主管马女士称,公司考虑郝先生的女儿课业及学习情况,给予其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他们的授课老师均是专业老师,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任课老师不能授课,也会另找老师代替,从不会缺学生的课。至于郝先生反映的问题,她认为有所夸大。马女士表示,现合同已经终止,他们会退还郝先生11183元。 至于退还时间,她称,要等领导审核相关资料后,才能执行。郝先生提出的额外要求,他们不会答应,他们也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违约方应赔偿 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勇称,双方的合同已经终止,违约方应按协议赔偿守约方。他建议,该教育公司,如是教育部主管下的单位,可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如是私人企业,则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