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失窃不能怪罪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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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1:45 重庆晚报 | |||||||||
合川市土场镇三口村2组夏述华:前几天,我在七星岗上了一辆114路车。旁边的乘客在牛角沱下车时,我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当时车已出站约10米左右,我说自己被刚下车的那个人偷走,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却表示那个地方无法停车,直到前行300米后才停了车,但小偷已经不见了踪影。请问:我能不能向114路队索赔? 主持律师吴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吴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