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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妇女干部享受中层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5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基层妇女干部的待遇要提高了。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日出台《青岛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2006-2010年)》中提出,将用五年使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妇工委)主任享受本单位中层正职的政治、生活待遇。

  根据这个规划,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方面,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妇
工委)主任享受本单位中层正职的政治、生活待遇;镇(街)妇联干部的编制按要求配备为行政编制;村(社区)妇联主席、妇代会主任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闵 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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