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结劳动争议法官送款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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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17日上午,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并将1.6万元赔偿款送到因工伤致瘫的申请人彭某手中。 7月20日上午10时许,年仅49岁的彭某在泸县喻寺镇矿石厂装运矿石时,被顶板掉落的石头砸伤,导致高位截瘫。8月25日,彭某向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矿石厂先行支付医疗费7万元。当日,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彭某为工伤,并裁决矿
仲裁生效后,彭某委托亲人多次到矿石厂催收未果。9月13日,彭某到泸县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此案的法官通过了解,受害人彭某病情还不稳定,每天需花一定数量的钱进行后续治疗,对一个普通农家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矿石厂经营不善,加之彭某伤后已支付部分医药费,确实无钱支付。经法官多次做工作,被申请人终于同意将矿石厂的机器设备抵偿给申请人。 11月17日上午,由申请人联系好买主后,执行法官按计划进场拆迁机器设备,该案圆满执结。 李刚陈光永记者高冰洁杨元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