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帮朋友代理买房扣下5万余款作劳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4: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胡建新记者江跃中) 江永平代朋友陈克帆买房,余下的数万元房款江永平迟迟没还给陈克帆,陈将江告到法院。日前,闸北区法院判决江永平返还陈克帆购房余款人民币3.2万余元。

  陈克帆与江永平是朋友。去年3月,陈克帆委托江永平代为办理购买位于本市共和新路某弄1号916室的房屋,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口头协议。同年3月8日,陈克帆向江永平交付第
一笔购房款25万元,江永平出具收条一份,写明“今收到陈克帆购买共和新路某弄1号916室房壹套,房价含过户一切税收费用总计为人民币51100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今收到人民币为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同年8月11日,陈克帆本人与卖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45.6万元。同年8月13日,陈克帆向江永平交付第二笔购房款26.1万元,并于当月取得该房屋的产权。今年7月14日,陈克帆起诉到闸北区法院,认为江永平侵占房款,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要求江永平返还侵占的购房款4.76万余元。

  江永平在法庭上辩称,陈克帆委托他办理购房事宜是事实,他也收到陈克帆交付的款项51.1万元。但双方订立的协议属于包干性质的口头协议,约定该51.1万元包含了房款、劳务费及其他一切税费。因此,江永平不同意陈克帆的诉讼请求。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在江永平出具的第一份收条中,双方已明确约定了原告陈克帆应支付的购房款及其他款项的总金额。庭审中,陈克帆亦认可该总金额中包含了江永平的报酬,但对江永平代支付的营业税2.5万余元以及通路费7500元的辩解,陈克帆不予认可,且江永平亦未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他已经支付这两项费用,这两笔款项,应予返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50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买房”的相关新闻
最急的买房 (2006-11-16)
男子买房时强奸售房小姐获刑2年 (2006-11-16)
邓海建:江西的买房责任状是温暖的民生状 (2006-11-12)
新京报特刊081-1版:买房计划由盼到望 (2006-11-09)
房产黑白合同为避税价差56万 买房人法庭讨差价 (2006-11-09)
北京青年原主编被控挪用680万元购买房产 (2006-10-27)
“劳务费”的相关新闻
两年之内交了近百万元劳务费而出国却一拖再拖 (2006-06-27)
少两元劳务费一气之下偷手机 老板将其告上法庭 (2006-06-13)
青年使用暴力讨要劳务费触犯刑律 (2006-05-29)
南非厂主同意返还被扣上海女工的工资及劳务费 (2006-03-01)
图文:小鸟从游客手上叼走表演劳务费 (2005-10-04)
5万劳务费换得出国8小时 (200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