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开枪拒捕的北京府右街劫持公交案嫌犯获刑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5: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0日电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天上午,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在西城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刘美祥构成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刘美祥来自江苏省宝应县。去年12月29日10时,刘美祥身藏两把手枪从宣武区永定门站乘坐14路公共汽车。当车停靠在府右街公共汽车站正要离站时,刘美祥突然拿出两把手
此外,刘美祥还制造了1枚完整的爆炸装置。案发后,在刘美祥的指认下,民警在永定门一处铁路边找到了这枚炸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