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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改善乡镇医疗条件提高免费医疗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01 中国西藏新闻网

  郑发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财政局获悉牞今年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已从去年的年人均80元提高到年人均85元牞目前已全部及时足额兑现到各县(区)财政部门,并每年单独安排1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配置和乡镇医务人员的医技培训。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的通知》和《调整农牧民免费医疗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已于今年初将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提高到年人均85元,此次调整使拉萨市309758名农牧民群众和城镇困难居民受益。确保了农牧民群众有钱就医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市财政局已将涉及农牧民群众的2632.9万元的免费医疗资金全部兑现到各县(区)财政部门,并不定期对各县(区)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西藏的农牧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区、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解决年人均85元的免费医疗资金,65%进入家庭账户,35%作为大病统筹,5%作为医疗救助。同时牞区、市两级财政又安排了40万元的农牧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目前已基本使农牧民和城镇困难居民小病基本得到保障。

  同时,为方便农牧民就地看病,拉萨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给拉萨市各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和乡村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培训。医疗设备的配置实行人性化管理,保留了卫生院原有的可用设备,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要求,配置急需的相关设备。在培训乡镇医务人员方面,邀请拉萨市妇幼保健院、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卫生防疫站的临床医生授课。截至目前,拉萨市50个乡镇已有20个标准化卫生院,下半年将为墨竹工卡县甲琼乡、达孜县唐嘎乡、城关区夺底乡、当雄县纳木错乡等16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预计再用2年左右的时间,拉萨市将基本实现50个乡镇拥有标准化卫生院。

  拉萨市财政局今年协同拉萨市卫生局深入尼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等7个乡镇,检查了区、市两级财政2005年和2006年配备给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和资产的建账情况,并配合自治区工作组对拉萨市农牧区乡村卫生院的设立、医务人员和基础性医疗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下一步改善农牧区乡村卫生室条件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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