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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原副市长王伟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31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8年时间收受30个单位和个人77次的贿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2500元,美金11500元,购物卡59000元。六安市原副市长王伟受贿一案11月17日上午在池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现年50岁的王伟,1998年7月任舒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0年5月任舒城县委书记,2005年3月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受贿方式五花八门

  王伟在舒城担任县委书记以及到六安任副市长期间,正值旧城改造、万佛湖开发,王伟都从中得到了好处。

  2002年初到2003年5月,万佛湖度假村经理韦某为了扩大度假村规模先后三次送给王伟人民币3000元、10000元、3000元。万佛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董某也先后给王两次送钱,一次3000元,一次2000元购物卡。

  在其交代的受贿事实中,8年30个单位和个人77次的贿赂方式和时机也是五花八门。有利用特快专递邮寄购物卡的,有直接送购物卡的,也有直接送现金的;送礼的时机大多数是在春节和国庆期间。王伟的儿子上大学,也有不少人送礼。

  面对不断而来的贿赂,王伟也先后多次向希望工程捐款和向纪检部门上交,也曾退还部分,但那些始终是九牛一毛,最多的还是他自己收下了。

  公诉方指控,王伟在担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期间,通过利用手中掌管的承包工程、人事安排等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30人次财物,共计人民币52.25万元,美金1.15万元、购物卡5.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记者注意到,王伟被指控的30起受贿事实,大都发生在其担任舒城县县委书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期间。人事安排以及城区建设等相关事项,是作为舒城县“一把手”的王伟“捞钱”的主要源头。在给王伟“上贡”的30人中,有19人是希望借助王伟的“能力”来实现调动工作或安排工作,而另外的11人送礼的理由则全部和工程相关。

  在起诉书密密麻麻的数字中,记者发现,王伟涉嫌受贿的单次数额幅度,从2000元到12万元不等。其中,王伟每安排一个工作,收受的数额在2000元到几万元之间,一般单次都在5000元左右;而在和工程相关的受贿事实中,王伟收的钱则要高出很多,甚至曾从一个开发商手中收受12万元之多。

  “人情礼”是否算行贿

  庭审中,王伟及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收钱事实都不否认,但律师对其中一些收钱行为是否构成受贿有较大异议。记者注意到,律师主要就定性提出异议的指控多有一个特点,就是王伟办事在前,收钱在后,而且相隔时间长,至少在一年半以上。如起诉书第一起,按指控王伟为安徽某公司谋利行方便的时间是2000年,但该公司老总的第一笔钱却于2001年下半年才送出,最后一笔钱是2005年底送出的。据此,律师认为王伟类似这些收钱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因为王伟和对方事前并没有达成什么协议,而办了事按常理钱是要及时送上的,像王伟这样过了较长的一段时间才收到钱,不应算作受贿。律师还认为,起诉书指控的多起王伟收取下级工作人员现金的行为也不应认定为受贿,最多是非法礼金。律师称王在干部任用上坚持了原则,一些送钱给王伟后来也得到提拔的人,表面上看好像是行贿的结果,但据他们了解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严格按组织程序提拔,而非王收钱后的照顾。律师还举证一些也给王送过钱的人并未如愿得到提拔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此外,律师还认为下属过年过节送的钱,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是受贿。

  公诉人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受贿行为时间的长短不是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下属送钱给王伟,是看重了他这个县委书记手中干部任免的最终决定权,一些人送钱后没捞到官做是客观情况造成,并非律师所说的王伟坚持原则;按照一般的情况,朋友间过年过节的人情往来数额都不会太高,千元左右已属不易,更何况王伟这样动辄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已超出了正常人情往来的范围。

  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

  王伟的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王伟有重大立功表现,在被调查期间检举了多人犯罪情况,经查证属实,有省纪委文件证明,应算作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但公诉人对律师所提的“重大”两字有异议,称王伟具有立功表现,但不是重大立功表现。为此,公诉人出示了省纪委的相关文件,证明今年3月,省纪委对王伟实行“双规”期间,王伟积极主动地交代了尚未被掌握的收受他人违法违纪财物100多万的事实。同时,王伟还积极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事实,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有自首和立功表现,依法应予减轻处罚。

  反思县委书记腐败原因

  在法庭上,王伟的辩护律师透露,王伟案发后曾在一定程度上反思腐败原因。王伟感言,县委书记的权力太大了,虽说有监督机制,但同级监督部门在身边不敢监督,上级监督部门能监督但不在身边,县委书记处于一个监督的缝隙之中,对其权力的约束不够有力。

  在法庭之上,王伟称公诉机关所列举的事例都是自己主动交代的,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时能考虑从宽处理。在最后的陈述时,王伟低下了头,“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愧对含辛茹苦的父母,愧对我的妻儿”,甚至道出了,“滚滚长江之水,也不及我的悔恨之情”。但是从法庭出来以后,王伟立即手捧茶杯,叼起了香烟。

  法庭审理至中午12点结束,没有当庭宣判。在最后快上警车时,其妻子给王伟口中塞了一根香蕉,看着手上的手铐,王伟这才潸然泪下。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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