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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村干部夫妻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通讯员黄福建)汉滨区恒口镇一对夫妇敲诈村干部5000元,11月17日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期执行。

  2003年8月22日,汉滨区计划生育局因李谋清、陈小慧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超生第三胎而向其发出社会抚养征缴决定书,向二人征缴社会抚养费13200元。但夫妻俩以已向村委会交纳1000元“社会抚养费”为由,拒不执行该决定。汉滨区计划生育局依法向汉滨区
法院申请执行。在接连3次接到传票拒不到庭后,法院决定对李谋清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元。随后,陈小慧向法院交纳了社会抚养费4000元、执行费390元,其所在青龙村委会也将违规收缴的“社会抚养费”1000元交到法院。

  李谋清解除拘留回家,与妻子陈小慧多次找该村党支部书记及会计,以村领导收了“社会抚养费”而不给其办事为由,要求赔偿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多次进行威胁、恐吓。在夫妻俩的逼迫下,该村支书、会计只好给了李现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谋清、陈小慧采用威胁、恐吓手段,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人在犯罪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所获赃款,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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