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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保驾护航曲靖开设工资保障金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24 云南日报

  近日,记者从曲靖市建设局获悉,年底临近,市建设局清欠办公室派出5名专职人员,深入到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调查,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好年。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年边之际,曲靖市在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资金实行最低额度管理。要求当地施工企业到工商注册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建立防止拖欠工程
款及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施工企业只要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登记为一次信用不良记录,若一年内连续被出现两次信用不良记录,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最低额度标准将提高20万元。施工企业是否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保障金账户,已纳入企业年度资质审查的重要项目。未开设账户的施工企业,其在资质年审内,若保障金账户内资金低于最低额度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注资补足,不足者将停业整顿;外来施工企业未办理备案证、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的,不得参加招投标。施工企业一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通报,市建设局清欠办将书面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者将给予停业整顿处罚。

  记者 蒋琼波(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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