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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绳灭火器成必备用品 这处商住楼让业主揪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2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民吴先生及40多位业主先后购买了位于虎踞南路瓦厂街12号商住楼的房子,可是直到房子拿到手,众多业主才发现,开发商原先许诺的美好承诺成了一纸空文,不仅当初许诺的小区车库变成了鞋城仓库,24小时物管根本就不见影子。更为严重的是,大楼内的消防设施也被侵占,消防栓竟然放不出一滴水。

  地下停车场成仓库

  昨天中午11点半,记者来到瓦厂街12号,发现吴先生居住的是一幢商住楼,共有7层。楼下3层均为江苏鞋城营业场所,只有楼上4层是当时买商品房入住的居民房。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居民基本都是1998年入住的,共47户人家。她说:“大楼负一层地下室,应该是整幢大楼的公摊面积,归所有业主共有,说好了给我们做车库,谁知道如今却被开发商租给鞋城做地下仓库!连地下室的消防栓都给堆成山的皮鞋埋住了。”

  消防设施成“必备品”

  逃生绳、灭火器、救生哨……这些都是安全防火逃生的专业器械,如今这些东西却成了虎踞南路瓦厂街12号商住楼大部分业主的“居家日用必备品”。投诉人吴先生说,只有备齐这些消防器材,这幢楼里的住户才会稍微有些居住安全感。记者随后又在4-7楼察看了一下,楼梯道里的消防箱基本已成摆设,箱内水枪、水带早已不见踪影。一居民从家里找来扳手,好不容易打开消防栓,里面却一滴水都没有。业主陈先生说,“整个楼大量易燃物集中在楼下几层,地下室消防设施又成摆设,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大业主称是“历史问题”

  记者随即与建设该楼的建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是江苏鞋城的产权所有人,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称,当初建设该楼时,真正开发商是南京建邺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建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是其下属单位,但因为建邺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没有开发销售资质,因此才通过该公司进行楼盘销售。两年前,建宇房产开发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之后才真正接手管理该楼内的所有商铺,“我们接手时,大楼的地下车库已被租出去了,合同未到期,我们也无能为力啊!”这位经理坦言,一边是多位业主,一边是500多商铺承租户,他们也很为难。但居民却说,张经理所称“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违反相关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关系。

  大业主怎能欺负小业主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陈爱东律师认为,作为物业出租人,必须拥有对物业的处分权。但和鞋城经营户签定合同的建宇公司虽然拥有该幢物业1至3层的产权,但地下车库是该幢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建宇公司只是该幢业主里的一员,无权处置。

  有知情人透露,地下仓库租金一年有上百万元,假如建宇公司将该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产权归还给广大业主,不仅拿不到高额租金,而且还要因为解除合同赔偿鞋城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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