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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000元酬金运毒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20 新京报

  一女子自云南运输1.8公斤海洛因到北京;由于毒品纯度不高未流入社会被轻判

  

为4000元酬金运毒被判死缓

  拿到死缓的判决书,马美娜掩面而泣。通讯员 常鸣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常鸣)28岁的女子马美娜因运输约1.8公斤(1815克)的毒品海洛因,昨日被一中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昨日,相貌清秀的马美娜身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夹克站在法庭上,一边抽泣一边听法官对她的判决。当法官读完判决书,马美娜已泣不成声。

  据介绍,2月12日,马美娜在两名男子的指示下从云南广通带回北京装有毒品的两只女士手提包和4000元钱,每克毒品付给她20元运费。马美娜赶去交货时被抓获,警方查出女包底部夹层内藏着三块方砖形海洛因,后经鉴定重达906克(纯度12.7%)。警察随即在旅馆内起获了另一提包内的毒品海洛因909克(纯度13.8%)。

  马美娜在庭审中称是为了筹钱给丈夫治病才运输毒品,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为该理由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美娜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且运输数量大,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她受他人指使犯罪,认罪态度好,所运输毒品纯度不高,且未流入社会,故对其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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