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法拘禁前男友女主持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21 新京报

  其丈夫等4人被判一年半至半年不等,因积极退赃等被轻判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石岩)拿着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判决书,南昌电视台原主持人高璐泪流满面,但她最终签了字,并表示不再上诉。因同犯非法拘禁罪,高璐与其丈夫闫某同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余三名同伙被判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1982年出生的高璐曾是南昌电视台三套《今夜侃侃侃》节目的主持人,今年1月曾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的亚军。

  检方指控,高璐与丈夫闫某以及另外3人,于4月21日至25日将高璐的前男友陈某先后非法拘禁于几个酒店。高璐称,陈某在两人恋爱期间曾借了高璐17万元未还,而且,高璐婚后陈仍然骚扰高璐,于是,高璐等人强迫陈分别写下17万元及3万元的欠条两张,3万元作为陈对影响他们夫妻生活的补偿。最后,高璐等人从陈某处拿走3.99万元后将陈放走。后高璐等5人被查获归案。陈某在接受调查时一直否认向高借钱。

  11月15日,朝阳法院启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高璐与丈夫等5人无视国法,为索取债务非法监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5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高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闫某等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高璐等2人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另鉴于人高璐积极退缴赃款,5人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他们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高璐、闫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某一年,朱某十个月,张某六个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