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爱上网友要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29 重庆晚报

  本报讯老婆忙着打理酒厂,老公无聊上网聊天。结果,老公恋上网上情人,要找老婆离婚。日前,彭水县法院认为夫妻俩感情尚存,对老公当庭训诫后,判决不准离婚。

  据彭水县法院审理查明,该县桑柘镇男子赵某与妻子何某自由恋爱,结婚8年。婚后,夫妻俩感情很好,共同买住房开酒厂,生活过得不错。正当何某全身心投入酒厂经营时,无聊的丈夫却迷恋上网络。

  一次,赵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一个女网友。两人一“聊”恨晚,不可收拾。很快,他们便互相告诉对方手机号码,不上网时就发短信。何某从丈夫手机里发现女网友语气亲密的短信后,大为光火。

  赵某决定终结现实婚姻,和虚拟空间认识的情人双宿双飞。主审法官经过庭审查明事实后,当庭对赵某进行训诫,指出其网恋的行为已超出道德底线,并告诫双方各自深刻反省。今后相互关心、信任和尊重,争取重归于好。最后,法院判决不准夫妻俩离婚。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任雪萍)网络编辑:甘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