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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邻居17头猪 换来1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通讯员 董晓瑜 王淑珍)因生态林补助款问题和村组长发生矛盾,为泄私愤,一村民向村组长妻弟家饲养的17头猪投毒,致猪相继中毒死亡,作案后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1月21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轻判处案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付某是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办事处余王碥村人。2006年3月10日,付某与本村四组
组长刘某因生态林补助款问题产生矛盾,付某便欲毒死自己的邻居家康某(刘某的妻弟)家饲养的猪以泄私愤。20时30分,付某在自家后窑内用3911农药与小麦、玉米粒搅拌,从康某家院墙内将毒物投放到康家猪圈内,致使康某价值6200元的9头大猪、8头小猪相继中毒死亡。

  同年3月31日,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用农药毒死康某家饲养的猪的事实。此案庭审后,付某亲属与康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康某建议对付某从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为泄私愤,用投毒方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付某有自首情节,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改表现,可从轻处罚。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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