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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4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通讯员 张波 王淑珍)双方因琐事起争执并厮打,一方持刀砍伤人,在伤者被送到医院救治后,又纠集20多人持砍刀等器械冲到医院聚众扰乱医疗秩序,在医院急救中心再次发生打斗,造成医院价值17705元的办公用品、医疗器械等物受损。11月21日记者获悉,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建伟、李靖、张浩犯故意伤害罪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3年;马碧山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4名被告人缴纳的赔偿款17705元补偿给交大第一附属医院。

  2005年11月3日凌晨1时许,李靖、何建伟和刘勇、徐静(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西安市雁塔区吉祥村二道巷一烤肉店喝酒,因徐静等人在李某美容美发店门前小便,李某与刘勇等人发生口角并厮打,何建伟用刀将李某捅伤,致其全身多处锐器刺伤。李某之兄闻讯后,同宋某、彭某等人赶往现场,用砖块将李靖等人打离现场,后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将徐静扣押在李某的店内。

  刘勇、李靖纠集张浩,并通过张又纠集其朋友十余人(均在逃)携带砍刀,在吉祥村二道巷东口,又将前往医院的宋某砍伤。后刘勇又指使何建伟等人去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查找是否有李某一方受伤的人,欲扣留对方人员换回被扣的徐静。在得知对方有人受伤住院时,刘勇、李靖与纠集的20多人赶到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对面,刘勇将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中山书城等候,一部分冲进医院,劫持对方受伤人员作人质。后刘勇、李靖、马碧山等人先后携刀冲进急救中心,与李某的陪护人员发生打斗。李靖等人发现彭某已受伤躺在病床边地上,刘勇等人将彭某从监护室内拖至急救中心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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