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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三路列为事故多发路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07 潇湘晨报

  

枫林三路列为事故多发路段

  交警部门:最短时间内拟定解决方案提交市政府;公路局:提示牌和减速标志已在筹备中

  近日,一名学生在车流中穿过枫林三路。这里已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列为事故
多发地段。图/记者张必闻

  本报长沙讯两月之内连发5起车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之间的枫林三路路段因缺乏地下通道等设施,已构成了一段“生死线”。此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再次引起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该支队已将此段路列为事故多发地段。

  11月2日,本报推出报道《“给我们修条安全通道吧!”》后,市交警支队经现场勘察,提议在两学校门边设置大型提示牌,市公路局也表示将尽快完善提示牌。仅12日之隔,11月14日傍晚,20岁的女大学生张慧在枫林三路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轿车撞成重伤,至今昏迷不醒。

  此事再次引起了各部门的高度关注。岳麓区交警大队已将该路段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给岳麓区政府、安监局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交警支队122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张志强立即与岳麓区交警大队沟通,要求针对枫林三路的路况,尽快拟定简单可行的方案,在最短时间将方案提交市政府。

  长沙市公路局办公室主任程淳表示大型提示牌、减速标志已在筹备中。同时程淳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两学校的校址相对错开仅200米,设置标志标牌也是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时第一师范建校时,我们公路局就是不同意的,我们也没有签字。”程淳称,要从根本上解决枫林三路的问题,光靠公路局一个部门是不够的,希望市政府能组织公路、交警等相关部门全面协商。

  针对枫林三路等新形成的人口密集区所带来的交通隐患问题,长沙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任波解释,道路分为城市道路和国省县级公路两种,城市道路由市政部门负责管理,国省县级公路由公路部门负责管理,相关的配套设施也各自分管。不管人口如何分布,只要路权不变,交通隐患就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枫林三路得有人管管了》后续)记者任晓杜 通讯员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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