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忠贤 通讯员 庞妮 覃恒)11月19日,北流市大坡外工商所对一借抽奖为名,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当日上午,当地一名消费者来到大坡外工商所投诉,称其在大坡外圩被一个搞幸运抽奖的经营者强行卖给他两瓶洗发露,要求工商部门为其讨说法。该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在那名消费者的带领下到抽奖经营地点调查了解。在现场,只见经营者采用幸运抽奖方式进
行经营活动,奖券上设奖项6个,上面分别标注“牙刷、牙膏、香皂、洗衣粉、洗发水(小袋装)、洗发露”字样。如果消费者抽到洗发露以外的奖品,可以免费获赠;如果消费者抽到洗发露则需要支付10元钱来购买该产品,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纷纷参加,场面很是火爆。执法人员在确认事实后,对该经营者的奖券设奖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发现奖券一共有150张,其中标有洗发露字样的奖券有120张,其他奖项字样的30张。很显然,抽中“洗发露”字样奖券的机会大大高于其他的赠品。此外,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经营者雇用两名妇女做托儿,诱骗消费者参加抽奖,明显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按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经营者停止这种带有欺骗性的幸运抽奖经营活动,退还强行售给消费者的洗发露购货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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