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强化净月潭风景区保护 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要限期改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0:1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于平) 本报讯吉林省长春市近日通过了《关于加强净月潭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为强化净月潭风景名胜区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 此次长春市人大通过的决议明确规定,在净月潭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建设破坏资源
决议还规定,对现有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违规栽植的多年生植物,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强制清除。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