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彩电”坑害消费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0:5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用废旧显像管拼装成“新”彩电,再以三五百元的低廉价格卖给消费者。近日,市工商局直属管理分局对辖区某专业市场的十几家经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依法查扣了涉嫌用废旧显像管等拼装的彩电312台,涉及14个品牌。 这些彩电绝大多数是14~17英寸的,也有少量是21和25英寸的,批发价一般在300~500元。其外包装盒与正品彩电类似,外包装上的商标有“东日高科”、“先创意”、“银贵
据工商人员分析,这些电视机可能系广东的部分不法商人将废旧显像管回收翻新后加以拼装的,技术指标根本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工商部门介绍,鉴别正品彩电有个小窍门:彩电插上电源后,画面上如有显示该品牌字样的,则是正品。王蓓方升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