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回扣采购负责人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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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0:5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医药领域立案查处了该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夏某受贿案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案件。日前,该院又将涉嫌收受医药代表回扣财物57000余元的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药药品采购负责人胡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间,胡某利用负责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集体性质)西药药品采购的便利,在安徽某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曹某(另案处理)处多次购
2005年年底,曹某作为山东某药业公司的医药代表,为了推销药品,要求胡某给予帮忙,送给胡某“开发费”中华牌香烟24条价值9000余元,胡某均予以收受。 今年1月至4月间,胡某在为医院向曹某购进药品时,还多次收受曹某送的“回扣”烟酒等财物价值9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胡某身为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负责采购药品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回扣财物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蔡挺瓯检 | |||||||||